我是一只金丝雀,他说我适合被人圈养
并不是所以金丝雀最后的结局都幸福美满
他说我长的漂亮,不过我是个男孩子,嗯……确实很漂亮,皮肤白皙腰细腿长,我要是个女人肯定也长的相当性感
他叫傅森,混黑道的……嗯也可以这么说吧,反正看起来是挺社会的
我呢是一个纯情男大,不过也是五年前的事了,我跟着傅森跟了七年,
现在出社会这么多年,我还是在傅森身边混吃等死,没办法,傅森的占有欲太强
虽然不像网络上的病娇一样禁锢在家里不让出门,但我和别人多说两句话傅森就会沉脸
傅森身边的人都说我把傅森吃死了,并不是,傅森这个人,心思太过难猜,但我可以确定,他不爱我
不爱我为什么要独占我这么多年,这个问题我思考了一下,发现最终的答案也很简单,单纯因为傅森的占有欲
我叫鹿笙,我与傅森相遇在七年前的那个酒吧,我真的是一个乖孩子,奈何室友聚会地点非要定在酒吧,如果那回到那年,我大概打死也不会赴约吧
身为乖孩子当然是典型的一杯倒,依旧狗血的剧情误打误撞,好吧是真的撞到了,抬头一看,哟大帅哥啊,帅炸苍穹了,当时我就眼一闭脚一蹬死死抱住大帅哥不松手了,室友怎么撕都撕不下来,现在想想还挺丢脸的
后来的事也就都记不清了,脑海中只依稀浮现着大帅哥阴沉的俊脸,听室友说大帅哥当时脸色就冷下来了,差点动手给我掐了
好汉不提当年勇,我们回到现在,前段时间傅森订婚了,我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伤心,庆幸的是傅森这个人也很有原则,既然订婚了就当一个好丈夫,当场就给我踹了
他甩给我了一笔不小的赔偿金,傅森冷淡的看着我,如同从未与我亲昵过一般的陌生人。
我当时沉默半晌,在他即将失去耐心的时候,收起了桌上的银行卡
拿了钱,我们就再无关系,我和傅森的缘分从此到头
后来我远离了这个城市,也远离了傅森
只是偶尔在网络上看到关于傅森的词条
他身边挽着一个从容精致的女人,俩人看起来像极了一对恩爱夫妻
傅森脸上也出现了极少的笑,温柔至极
那是七年来他每次与我亲昵时的模样
我好像突然发觉,傅森也并不爱这个女人
傅森太冷血,他好像对谁都不会上心,即使是法律上的妻子
我笑了笑,关掉手机
傅森给我的钱足够我安稳生活一辈子,我们也不会再相见
我也会丢下以往,重新热爱生活
只是当年阴郁的少年不再在我身边
我也终将释怀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