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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重庆满载着即将要成为直辖市的躁动与守着旧巷子的破败迎接着一簇簇幻想未来好日子的、蓬勃着的年轻生命。
攒动着的火车,我熟练地从掉了漆的皮包里捡起一根烟吞云吐雾起来。烟熏火燎间,我仿若又回到过去的安稳日子。
早年死了的爹和赌博成性的妈,我被丢在巷子口与红场里长大。
红场里有着数不尽的堆砌着浓妆与绸缎的姑娘和用摩丝将发撩至脑后的年轻小伙唱着撩人心弦的情歌。老实说,我并不反感呆在那里。成日里,我戴着做工粗造的假发打扮得跟个假小子一样在前台收账,有时还和场子里表演的领班空闲时开着荤段子。
本以为混沌的日子就那么过去了,可三个月前,我那个赌博成瘾的妈跑路了,欠下的巨额高利贷,没了借贷人,那些人找上了我。我说尽了好话,他们威胁我,砍下我的一根拇指说一个月后还不上钱就死。
眼见之间的烟即将燃尽,我利落地将烟头塞进一旁的窗缝里,眼下带着全部家当逃去重庆,要是赚了钱,也就和过去彻底说再见了吧。
我突然将视线转向我座位旁看书入迷的人。他戴着副闪着银光的眼镜,身着倒也考究,手里的书八成新。
我顿时来了兴趣。
“你是学生?”
他推着眼镜框抬头看我,眼里干净地不像话。
“我是来教书的。”
“原来是先生啊。”
我故作夸张的语气引得他眉目皱起。
眼看他又将视线放回书里,我也只好自讨没趣地耸了耸肩。
到了站,我便立即找起了出租屋。
不想在巷子口又碰见了熟悉的面孔。
”又见面了,先生?”
我举着皮包向他挥了挥手,他见了我,表情突然变得缓和起来。
“你是来找住所地的?”
“是又怎么了?”
“你和我暂租在这里吧。”
“为什么?”
“阿嬷收的房租我一个人付不起。”
他倒是诚恳,我甩了甩长发,爽快地答应了。
两个异乡人就这样短暂地在这个未知的城市里有了安身的舍。
刚开始,他嫌我的一文不识,我嘲笑他的品味老套。
后来,日子久了,也就品出了好。
他夸我唱歌好听,尤其是邓丽君的歌,我发现叫马嘉祺的他的厨艺很好,做的菜比场子里的吃食好上几百倍。
我们还时不时地斗上几句嘴,但从来没有急眼。
渐渐的,我习惯了屋内飘满芝麻馅汤圆的味道,习惯了晚归时留下掩着的房门,也习惯了我本该孤独的生活满是他的身影。
“秦一月,我教你识字吧。”
换做以前,我会嗤之以鼻,然后潇洒地掉头就走,但我看到他印着我倒影的眸子和笑着的唇,到嘴的拒绝鬼使神差般地变成了“好”。
“你明日来学校接我吧。”
我也应下了。
当天,我穿着最得体的裙子,有些别扭地站在树荫底下看着成群的学生出校。
如果,我也上过学就好了,我克制这泛起的烟瘾,过去所有的对读书不屑顷刻间变为自卑将我淹没。
突然,他出现了。
“马嘉祺!”我原本清亮的声音顿住了。
彼时,他与一位明眸皓齿的女子并肩,我一口气上不来,转身就要离开。
他似乎,看到了我,急匆匆地接过女子包好的花赶过来拉住我。
“你跑什么?”
“才子配佳人。我站这煞了你们的风景。”
憋了半天,我就这么硬生生地吐出一句。
“我教你的话可不是这么用的。”
他生的好看,细长的眉目弯成了月牙。
“今天做你最爱吃的芝麻馅汤圆好不好?”
他不知从哪里变出了一簇向日葵。
“秦一月,重庆的好日子要来了。”
嗯,我笑吟吟的接过花,也接过他伸出的手。
我们的好日子也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