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幸好观察过邓佳鑫,知道羚羊的身体构造。
再度睁眼的时候,河边坐着的不再是一只狼,而是一只羊。
河水里,一只羚羊勾起唇角,明艳的面容陌生至极。
我不知道要捏一张什么样的脸,所以,我回忆起以前看的漫画书。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女主,她的脸是第一眼便能让读者惊艳的存在,我一直记到现在。
慕云不能用这张脸。
我摇了摇头,重新闭上眼睛,继续构思。
这一次的变化机会还没有用完,我得抓紧时间再变一次。
想要混入羊群,一定得是一张大众脸才可以。
第二次看向水里的倒影的时候,我终于满意了。
这次用的是漫画书里路人甲的脸,眼睛鼻子都正正好,不美也不丑,仔细看的话会觉得清秀,粗略一看的话,扭头就会忘记这张脸长什么样。
对了,还有身上的气味也要变。
羊到底是什么气味呢?
当初我在羊村里也没有特意地留意大家身上的味道。
不然,就用青草的气味吧。
再加上一点喝羊血时才觉察到的膻味。
一点点就好了,希望可以以假乱真。
……
现在,我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羚羊。
这里是饮水地,羊群如果来搜查,渴了一定会来喝水。我躲在草丛里,蹲了许久,才听见有动静传来。
“奇怪,找了这么久,还是没找到邓佳鑫在哪里啊。”
“黑暗森林还蛮大的。”
“就是,希望他还平安吧。”
“我们也没在这里发现有狼的踪迹呀。”
“他不会是迷路了吧?他向来路痴,哎。”
大约有七八只羚羊结伴在河边喝水,他们轮流喝水,一只羊喝水的时候,其他羊就在旁边警戒,武器握在手里随时要挥出去一样,看起来凶得很。
看来他们还没有找到邓佳鑫,太好了。
“诶,这里怎么有一只小木桶?”
哎,我的桶忘记收起来了。
我扶额,有些懊恼。
“也许是其他小动物忘记收了吧。”
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故意跺脚,在他们警觉地问谁在那里的时候,我跑了。
他们追了过来,如我所料。
我的身上披着草编的披风,引导他们追往邓佳鑫藏身的地方。
跑到目的地附近的时候,我丢掉披风,躺在树下,呼吸平复不了也没关系,我用石头狠狠砸了自己的脑袋,然后在血顺着额头流下脸颊的时候装死。
果不其然,有羊轻轻推着我肩膀,还伸手探我的鼻息。
“你没事吧?是谁偷袭你了?”
我虚弱地睁开眼睛,对上了七八双担忧的眼眸。
慕云我方才在这里看见一只很坏的松鼠,他用石头把我砸成这样后,笑嘻嘻地跑走了。
“竟然还会有这样的动物,真是没良心!”很快就有羚羊为我打抱不平。
慕云没事的,幸好我遇见了你们,否则我一直昏迷在这里,就该与大部队脱离了。
慕云就是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其他羊也遭受到了松鼠的袭击。
慕云你们快去找找吧。
“好,你也小心一点。”一只羚羊扶着我的手臂,把我带进他们的队伍里,让我跟着他们一起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