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的拉丁学名为:Canis lups
狼,哺乳纲,食肉目,犬科。
关于狼和狗是否同源的问题,历来争论不休。
有的动物学家认为,狗是由狼演化而来的,狼是狗的祖先。远古时候,狼和狗属于一种动物,约一万年以前,狼的家族中有一支体格较瘦小的,因为贪吃人类扔弃的动物骨头,而逐渐被人类驯化。人类出于安全和审美的考虑,淘汰掉了那些性格暴躁的,而选择那些毛色较中看的,慢慢的便有了狗这种动物。持有这种观点的理由是,狼和狗可以交配并且能产下后代,证明了彼此之间有着很亲的血缘关系。
但另一派动物学家则认为,现代人类豢养的狗是从一种草原野犬演化过来的,虽然狼与狗有血缘关系,但属于两种不同的动物。理由是:狼始终无法被驯化,虽然彼此能交配并产崽,这并不能说明彼此同宗同祖。在特定条件下,狮虎边能交配并产下后代,但在远古时狮虎绝非是同一种动物。
而且,狼是一种适应性很强的动物,从高山到平原,从大漠到海滩,均有狼的足迹。但靠近赤道的热带地区却不易见到狼的踪迹,原因是狼没有汗腺,靠得是舌头散热,在炎热地区追逐猎物时,容易因散热困难体温过而中暑。
在非洲稀树草原里有一种土狼,模样较比正常的狼小,体毛土黄,善于从地洞里捕捉兔子。但据动物学家鉴定,这种动物虽然名叫土狼,却并非是狼,而是一种野犬类。
另外,在北美洲有一种狼獾,凶暴而又狡诈,神出鬼没的,极难捕捉,被当地居民称呼为山妖。这种野兽虽然带个狼字,却与狼没有任何亲缘关系,而是一种獾类。
澳洲是有着袋类动物的天下,有袋鼠、袋熊、袋狸等。前几年发现了袋狼的化石标本,证明有袋狼的存在,可惜已经绝迹了。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袋狼确系狼的亚种。
我国各地都产狼,狼最多的地区是西北和内蒙古。
狼在我国又有南方狼和北方狼之分。北方狼毛长而厚,体形较大;南方狼毛短而稀,体形较小。南方狼喜欢独居和双栖;北方狼喜欢群居,隆冬腊月常合成大群,共同攻击其他的动物。
狼属于中型肉食兽,虽然体形中等,却是牛羊鹿等草食兽最害怕的天敌。这是因为当数只或数十只狼形成狼群后,威力大增,连老虎见了都要退避三舍,因此,狼处于大自然这根食物链的上端。
狼因为经常捕食家禽家畜,长期以来被人们视为害兽,遭到了无情围剿,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由于人们过度的捕猎,世界名地野生狼的数量锐减。其实,狼在保护生态平衡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加拿大牧民痛恨狼偷吃羊,发动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灭狼运动。牧民们用先进的双筒猎枪和训练有素的猎狗大肆捕捉狼,短短几年的时间,加拿大牧区便不见了狼的踪影。人狼之战,人获得了辉煌胜利。
然而仅仅过了十来年,便发生了灾难性后果。加拿大有一种红毛兔,过去因为有狼的捕捉,红毛兔的繁殖受到了制约。狼灭绝了之后,一年能生三胎的红毛兔迅速的繁殖,呈几何级数增长。红毛兔以草为食,且嗜好咬食草根。庞大的红毛兔军团泛滥成灾,大片大片的牧场遭到了洗劫,变成了荒漠,畜牧业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人们投毒、拉网、猎杀、购买优秀的猎兔犬,所有的努力均属徒劳,红毛兔的繁殖能力远远超过了人们的捕杀能力。最后,政府不得不听从专家的意见,花重金从美国进口一百条野狼,将它们放养牧场,两年后,红毛兔的数量才得到有效的遏制。
从生物多样性的角度来说,狼自有它存在的理由,狼在自然界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
在人们心目中,狼是邪恶的化身。翻阅《成语字典》,什么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烟四起、一片狼藉、豺狼当道、狼奔豕突等等,都用来形容残暴、奸诈和凶险。中国古代还有一则著名的寓言《中山狼》,把狼描绘成背信弃义的坏蛋。在汉语方块字中,“狠”字与“狼”字只相差一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了,人对狼的憎恶可见一斑。可以这么说,在许多民族的传统文化中,狼就是恶的代名词。
但随着科学进步,随着环保意识逐步深入人心,人们对狼的看法也逐渐有了变化,由仇恨变得宽怒,由于水火不相容而变得宽容。例如一首流行歌的歌名就叫《北方的狼》,有一种服装的品牌就叫“七匹狼”。从中就可以看出,人们开始客观地看待狼,欣赏狼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和怪韧。
狼足长体瘦,尾垂于后肢之间,吻较狗为尖,口也较阔。狼眼斜,狼耳竖立不曲。
狼的毛色随产地而异,通常上部黄灰色,略混黑色,下部带白色。栖息于山地、平原和森林间。
狼性凶暴,平时单独或雌雄同栖,冬季往往集合成群,袭击各种野生和家养的禽畜。
狼的嗅觉非常灵敏,性机警、多疑而残忍,让它们上当受骗很不容易。猎人设下的陷阱,不管伪装得多么巧妙,它们从不会走近。
狼有健壮的身体、善跑的长腿,跑得又快又持久,一口气能跑五十多公里。加上善于群伙围追,即使是像鹿、野羊之类跑得很快的动物,终究都会成为狼的食物。
狼虽然合群,但是同类之间没有友爱互助的精神。在极其饥饿的情况下,它们往往要祸及同类。当狼群中有一只狠受伤时,其余的狼会一拥而上,咬死它并且瓜分掉死去同类的肉,可见狼的本性是残忍自私的。
狼虽然残忍,但是,它们对自己的幼崽则充满了“母爱”。通常雌狼一胎生五至七崽,公狼母狼共同养育后代。
母狼产崽时不能外出找食,公狼就挑起了一家数口谋生的重担,猎到食物以后,先吞食下去,回来再吐出半消化的食物,耐心地喂给母狼和幼崽。二十五天左右,幼狼便可以出窝活动了,这时,亲狼双双训练幼狼捕捉猎物的本领。遇到危险情况时,亲狼对幼狼更是关怀备至,十分机警地转身向另一个方向跑去,转移视线,把危险引向自己,保护幼狼免遭伤害。育幼过程持续一年左右,直到母狼再度发情时,公狼就会毫不客气地把幼狼赶走,让它们去过独立的生活。
这是一个真实发生的狼的故事。
有一个地质队到祁连山野外勘探,打死了一匹企图钻进账篷来偷东西吃的母狼,又在宿营地附近的一条岩缝里搜出一黑一黄两只出生没几天的小狼崽。
地质队员们不忍心杀死它们,再说了,养两个小动物也可以给枯燥的生活带来乐趣,便用米汤喂养它们。它们长大了之后,像狗一样听话,跟随着地质队跋山涉水,和队员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一年之后,地质队完成勘探任务,要回城市了。起先,他们打算将这两匹已经长大的狼放归于大自然,但是,当他们的卡车启动后,两匹狼就在卡车后面紧追不舍,队员们只好改变初衷,带它们一起回城,想送给动物园,这样的话,队员们节假日还可以去看望假日还可以去看望它们。
谁料到动物园竟然拒收,动物园的动物都是有编制有户籍的,有关部门按编制和户籍拨给经费,凭空增加两张狼嘴,谁来管饭呢?动物园不是野生动物的疑善机构和收容所,落难的野生动物不是想进就能进的。
队员们不可能再带着这两匹狼返回祁连山,让它们留在城里更不妥当,大都市的街上发现狼的踪影,怕会引起社会动荡。没办法,只好买些肉来先把它们喂个饱,然后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它们从环城路高高的立交桥上推下去。“咚!咚!”桥下传来物体砸地的轰然声响,传来痛苦的嗥叫声。队员们奔下桥去,两匹狼倒在血泊中,但还没有死,睁着眼睛,望着漆黑的天空。
朝夕相处了一年多,毕竟是有感情的,一位女地质队员受不了这惨烈场面的刺激,失声哭了起来。黑狼伸出舌头来舔她的鞋,黄狼用带血的嘴亲吻她的手,好像在安慰她别为它们难过,直到它们咽下最后一口气……
由于人们对狼根深蒂固的偏见,千百年来,狼的日子一直很不好过,东躲西藏,仍免不了遭到追捕和猎杀。
墨西哥的野生狼群甲在1960年就已灭绝,美国除北部几个州的大部分地区已经没有了野狼的踪迹。欧洲则只能在西班牙、意大利、土耳其等地的山区还能观测到少量狼群。
在我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任何一个省都有野狼出没,到了二十一世纪,除了东北、西北和西南少数几个省、自治区以外,其他地区曾一度看不到狼的踪影。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口逐步转移到城市,大批耕地抛荒,生态也逐步得到恢复。在我国山东等地,野狼重新出现,并且时有野狼伤人的事发生,为此山东方面曾出动抓捕队伍,由于狼与一些家养的哈士奇比较像,最后闹出过误将哈士奇当作狼抓起来的闹剧。
狼吃羊,有时还会袭击人,但不仅狼吃羊,人也吃羊,与狼袭击人相比,人袭击狼的次数要多得多。
狼确实贪馋无比,但说句公道话,凡是狼吃的东西人都吃,而人吃的某些东西狼却不吃,例如香烟、烈酒等等。所以,狼并不是十恶不赦的逃犯,请手下留情,别赶尽杀绝,也给它们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