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逼的,怎么日子这么快就到了?今儿个得去见继父了。
向梅手上提着两箱牛奶一边走一边嘱咐儿子到了之后一定要听话,信球手上动作不停,计程车到了,为了充面子,也是方便进出,娘俩点了一辆奥迪A6,随即他俩前往了别墅区。
还真别说别墅区的环境真他娘的好,花花绿绿的,左拐右拐最后到了一扇黑铁栏门前。
“是小梅来了吧。”
出来了一个肥胖高大的男人,脸上的笑容被肥胖的褶子着掩盖住了。
“这位是?”
“韵哥,这位是我儿子也是你以后的儿子,来介绍一下自己!”
向梅把信球往前推了推,她今天可是做了充足的准备, 自己给他换了一身新衣裳遮住了纹身!虽然他那一头黄毛实在足够耀眼。
梁韵德眼睛扫了扫这位未来的“儿子”随即又带上一副笑静等着他说话。
“爸,我叫信球!”
大男孩的笑似乎能感染人心,梁韵德眼睛微不可查的眯了眯,年轻真好,像光一样的少年。
“我以后怎么称呼你呢?叫你啥好呢?”
“哎呀韵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都准备好了,今天就带咱儿子改名儿~”向梅似乎打定了主意,这男人不就是要个亲嘛,先给自个儿子改个名,以后的再说,向梅红色指尖绕上了今天她特意烫的栗色大波浪。
一家人和和气气的坐上了梁韵德的私家车。
向梅指挥着司机,等到了地点梁韵德很绅士的为向梅开门,向梅心里生风,拉着儿子和未婚夫的手就甜蜜蜜的笑。
“信球啊你想到啥名儿?我这儿还有几个备选项呢,你看看!”
向梅手指拨开一张薄荷绿的信纸,上面似乎带着阵阵幽香,似乎还是个老名牌信纸,只不过她是在梁韵德面前装未来梁总夫人的样子,梁韵德只是暗暗的笑,在她面前装的一派祥和。
其实当初找公园儿婚恋角的时候他就没打算找个正儿八经的。
比如他心中想的:有钱的、有背景的、有实力的。不过反正也逃不过梁家几个长辈的眼睛,既然都不希望他得势,不希望自己有子孙后代,只是做一枚棋子,那还不如找一个庸俗的女人、攀岩附凤的女人、爱财如命的人、做他的“妻子”,说是妻子,其实不过是“棋子”。梁韵德在心底苦命的发笑。
况且目前这位“妻子”可是打算就着他把自己的“儿子”送上位呢~
他查过向梅的背景,一个愚笨的老女人:十八九岁的时候怀了外地仔男朋友,小男友跑了,听父母之言,嫁给她自己的前夫,前夫当了接盘侠,不过嘛,她的前夫发现了这件事,因为生出的孩子长大了越来越不像他。这个本就喝酒赌博的男人终于露出了本相,开始家暴向梅,但是向梅早就把当时才只有几个月的信球送到了奶奶家,最后这个一生都是败笔并且为妻儿欠下许多债的男人死了。不……不应该说他是男人 ,纯粹就是一滩行走的烂肉,他的内里早就腐坏,胃、肺、肠子、
不过最重要的是大脑已经被海洛因和白粉腐蚀。死的也是非常恶心!
因为那男人就倒在他面前,吃了摇头丸十分亢奋的脑袋,正一下一下的砸着他的车,十分诡谲的步伐!用当时还较为新鲜的外国词汇不过形容于“丧尸”。记得当时只是跟兄弟喝了酒,喝糊涂了在巷子里面跟兄弟接吻,正吻到陶醉的时候,传来了车的警报声。
“谁呀…………草……你他妈别不说话装死人!肖央!你……把我……扶过去
。”
“不是!唔……唔唔!”
肖央那老小子边亲边拽着我走,妈的!搞了我一嘴口水。
走到车面前,那路灯照着向梅前夫信拥的脸忽明忽暗的,那家伙当时还在那里诡异的动弹呢!
不过一会儿就自己敲脑袋敲咽气了。
妈逼的!这里禁止流浪汉睡觉!
老子他妈不踹死你!不知怎的?一脚踹出去都感觉这人软绵绵的,跟他妈没有骨头似的!
这流浪汉看着也没有几两肉!我他妈直接把他提溜起来!
“我操!……妈逼的肖央!!!这他妈好像是个死人!”
这一下直接给我吓清醒了!我永远不会忘记当时那布满血的脑袋!……
当时的信拥
像一条被捕抓上来的死鱼,嘴巴还微张着,只有那双眼睛让我记忆深刻,那是一双骇人的眼睛……
“小梅,还是不用改名了吧!”
“这怎么行呢?韵哥,咱俩都订婚了,这孩子不得跟你姓吗?”
向梅内心有点儿奇怪,这梁韵德怎么不按套路出牌?白瞎她报那名媛班了!不过再等等看吧!
过了一会儿,工作人员说把各自的身份证拿出来。
她看了一眼梁韵德的身份证愣住了。韵哥这十几年前的照片跟现在差挺大呀!
照片上的梁韵德清瘦却又不失力量的脸颊,充满着蓬勃生机的臂膀,乌黑的发,深邃的眼窝。这他妈根本就像两个人!!!
梁韵德只是对她眼睛眯成一条缝开怀的笑着说:“我这十几年天蓬元帅爆改猪刚鬣。”
身份证上的向梅则是
稚嫩、似乎不是清瘦而是削瘦的脸颊,黄黑的皮。
她看着身份证上的自己回忆起了当年“这好像是我生完信球的那一年,日子似乎是饥苦的,当时几乎产不出母乳,天天让信球他奶奶给信球熬米糊喝,信球的小脸啊都是寡黄的,当时给我吓得给他抱到医院以为他是得了那种黄疸病。”她似乎还心有余悸,孩子生病对她来说是天大的事,这是不当父母的人体会不到的。
“妈!你怎么又提这件事?现在不都过得好好的!”
“哎呀,好了,好了,我不提了!咱们现在就事论事儿,给你起个啥新名字。?”
“叫梁镕吧!”
“韵哥,就叫这儿名吧!“”那个工作人员 ………………”
…………
信球百无聊赖的看着自己的新身份证,这傻逼为啥要给自己取个名字叫梁镕呢?不对,应该叫傻逼爹!已经跟老子上一个户口了!也不知道这傻逼为啥?名下一个儿女都没有,是不是那方面有问题,不过这样也好省的我妈跟他又造出一个儿!
老子终于他妈能去酒吧夜店蹦了!这傻逼爹还真有钱!老子他妈以前都去不起这高档“夜总会”。他一挥手就他妈给我13万!都给我放在这张银行卡里了据说这夜总会里面有鸡有鸭,今天至少让小爷我见见世面!不过得叫几个人!
大聪带人来了!高壮的那个人,黑色的衣服似乎穿了很久,让他整个人紧绷 ,尤其是他走上美术生这条路后,留的长黑发、黑胡须让像一头带上假面的黑猩猩。
“我操!信球你他妈发达了呀!啥时候带上我这玩几下呢!”大聪第一眼就看到了,信球手上挂了个始祖鸟的衣服,身上穿的还是以前的三件套,上身小怪兽T恤衫,下身Amiri 烫钻裤,鞋子阿迪达斯贝壳头,估计他妈全是盗版货!或者分期付款!
“不是,你现在别叫我信球了,我跟你说我妈…………反正我现在叫梁镕!”
大聪一思索,这哥们儿还真发了!妈逼的!
“你发来了记着哥们儿是好事!可是哥们这咱俩平常也不玩这种高级地方啊!要问不如问陈佘允!他不经常打工打这种地方吗?”
陈佘允是他俩初中时的大学霸,要说陈佘允这运气呀唉,造化弄人!生活需要钱的却拿不到钱,天天勤学打工,为了供的起自己只能从初三开始打工,其实嘛,他那高中这助学金又不是没有!而且还很多!只是……暗箱操作的人又不是没有,通常一人领好几人的钱。
“喂!陈佘允!终于来了,咱哥几个今天带你玩!”大聪喊道。
陈佘允穿着一生拼夕夕买的运动衫来了,他身上还带着刚洗完澡的干净的肥皂香,春天的风将他整个人包裹起来,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非常干净,他实在是搞不懂大聪喊他干嘛!不过他脸上还是扬着笑容。
“大聪!信球!我来了!今天带你们去玩个刺激的!我以前打工的酒吧也不是啥高档场所!我听之前我的老客户推荐的!咱们打车去“野格夜行!”
“不是吧!啥小酒吧啊?我怎么个没听说过?”
“哎~这就是大聪你见识浅薄了,这是一家新开的!还他妈开在市中心!咱们不是还得打车打过去?不过没关系,我还带了一个人!是我在酒吧认识的一哥们!”
说罢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一个身材猥琐,似乎被酒精掏空的青年,笑嘻嘻看着陈佘允
“仇先生嘅各位朋友,大家好啊!等阵我带大家去‘野格夜行’啦。”
“大聪、梁镕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