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球场像被按下了静音键,白日里的喧嚣与热烈早已褪去,只剩下路灯将孤零零的篮球架拉出细长的影子,月光漫过地面,给褪色的白线镀上一层清辉。戴士杰独自坐在球场中央,背靠着冰冷的篮架,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仿佛还能触到几个小时前那截温凉又柔软的腕骨——那是鲜浩伦的温度,此刻竟比路灯的光更清晰地烙在他的感知里。
夺冠的狂欢还在耳边回响,队友们的起哄、观众的欢呼、鲜浩伦那句轻如羽毛却重若千斤的“我也喜欢你”,像循环播放的片段,每一次想起都让他的心跳漏掉半拍。可当人群散去,夜风卷着秋夜的凉意掠过衣领时,方才的莽撞与炽热渐渐沉淀,只剩下一种近乎恍惚的柔软在胸腔里蔓延。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腹还残留着一种虚幻的触感,仿佛浩伦的脉搏仍在那里跳动,与他方才失控的心跳遥相呼应。
他记得告白时鲜浩伦的表情——从震惊到柔软,再到最后那个比阳光更耀眼的笑容。那笑容里没有丝毫勉强,只有坦荡的认真,像一道光,瞬间驱散了他积攒三年的忐忑与不安。那一刻,他甚至忘了自己还在众目睽睽之下,忘了什么叫做羞耻,只想着要把那些藏了太久的情绪一股脑地倾倒出来,生怕慢了一步,就会错失一生。
可此刻冷静下来,他又忍不住想起那些细节:鲜浩伦反手握紧他的指尖时,指节的温度比他的更暖;他听见对方轻声说“我知道”时,眼底闪过的狡黠与认真,像春日里融化的溪流,瞬间漫过他的心尖。戴士杰嘴角不自觉地扬起,又怕这笑意太过明显,赶紧抬手捂住嘴,可指尖的颤抖却泄露了他的情绪——原来喜欢一个人,连指尖都会变得敏感,会记得对方每一个细微的触碰。
他站起身,沿着球场的白线慢慢踱步,脚下的橡胶地面还带着白天比赛时留下的热气,此刻已渐渐冷却。他走到三分线外,那里正是刚才自己投进绝杀球的地方。弯腰捡起一颗被遗落的篮球,皮革的触感冰凉,却让他想起赛前两人最后一次击掌——鲜浩伦的手掌覆在他的手背上,带着熟悉的温度,说,
鲜浩伦杰哥,最后一球,交给你了。
风穿过球场,带着远处宿舍楼零星的灯光,也带着一种独属于深夜的宁静。戴士杰抱着篮球,站在刚才告白的位置,闭上眼,再次回想起那瞬间的场景。他能清晰地“看见”鲜浩伦眼底的星光,能“听见”对方心跳与自己同步的节奏,甚至能“闻到”两人之间萦绕的、汗水与青草混合的气息。那些白日里被喧闹掩盖的细节,此刻在寂静中变得格外清晰,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帧帧在他脑海中回放。
他抬起手,指尖轻轻碰了碰自己的脸颊,那里似乎还残留着当时通红的滚烫。他忍不住笑出声,笑声在空旷的球场里轻轻回荡,带着少年人特有的、藏不住的雀跃。原来喜欢一个人,连回忆都带着温度,连深夜的球场都不再孤单。
远处传来宿舍楼熄灯的铃声,戴士杰低头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到门禁了。他将篮球放回球筐,最后看了一眼这片承载了无数回忆的球场——白天的欢呼、绝杀的瞬间、还有那句滚烫的告白,都像一层温暖的余温,包裹着他的心。他转身离开时,脚步比来时轻快了许多,指尖依旧残留着浩伦的温度,像一颗小小的火种,在寂静的夜里,悄悄燃烧着未来的期待。
走到球场门口,他回头望了一眼。月光下的球场依旧安静,却不再冷清。他知道,明天清晨,这里还会响起篮球撞击地面的声音,还会有人并肩奔跑、传球、投篮,而他和浩伦的故事,也会像这日复一日的训练一样,慢慢生长,带着今日的余温,走向更远的未来。
风再次吹过,他握紧了拳头,仿佛将那抹余温攥在掌心。他知道,从今往后,每一次触碰篮球,每一次听到鲜浩伦的声音,指尖都会记得今晚的温度——那是告白的温度,是喜欢的温度,是属于他们的、刚刚开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