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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阳重归续温情(番外·第七章 霜雪灼痕)

心声撞破后,我被他们拐成助理

暮春的风裹着几分残余的凉意,穿过半开的落地窗,拂过客厅里错落摆放的沙发。沈晗裹着张艺兴找出来的驼色羊绒毯,蜷在沙发正中央,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毯子边缘起球的绒毛。她的目光落在茶几上那盘切好的草莓上,颗颗饱满红润,却没什么胃口去碰。

十二个人分散在客厅各处,没了往日的喧闹。张艺兴坐在旁边的单人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翻开的养生食谱,视线却频频往沈晗那边飘;金俊勉靠在吧台边,指尖捏着一只空玻璃杯,杯壁上凝着的水珠顺着指缝滑落,滴在大理石台面上,晕开一小片水渍;吴凡倚着落地窗,手里捏着一支没点燃的烟,目光沉沉地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剩下的人或坐或站,都不约而同地保持着沉默,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沉甸甸的压抑,像是暴雨将至前的凝滞。

自从昨天沈晗轻描淡写地说起那场昏迷大半年的车祸,这种压抑就没散过。

他们总觉得,沈晗的身上藏着太多的事。从2012年4月8号,他们第一次在练习室见到那个穿着白衬衫、手里攥着厚厚一叠行程表的沈晗开始,十五年的时光里,她永远是一副从容温和的样子,把他们的衣食住行、工作行程打理得井井有条,把他们的情绪照顾得无微不至。她会在他们训练到深夜时,端来温热的夜宵;会在他们受伤时,第一时间带着医药箱冲过来;会在他们被私生饭围堵时,挡在最前面,用并不宽厚的肩膀护住他们;会在他们失意落泪时,轻声细语地安慰,说“没关系,你们已经很棒了”。

他们习惯了她的好,习惯了她的付出,甚至习惯了把她当成无所不能的姐姐,当成可以依赖的家人。却从来没有想过,这个总是笑着说“我没事”的女人,背后到底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苦。

刚才,鹿晗随口提起“过两天要不要一起去郊区泡温泉,沈晗姐身体刚好,泡温泉能祛祛寒气”,金珉锡接了一句“是啊,要是能带上家人一起就好了,热热闹闹的”。就是这句“家人”,让沈晗摩挲毯子的手指猛地一顿,原本就没什么血色的脸,瞬间白得像一张纸。

那一瞬间,客厅里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了。

他们看着沈晗骤然苍白的脸色,看着她眼底一闪而过的痛楚和荒芜,心里咯噔一下,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他们认识沈晗十五年,从来没有见过她的父母,从来没有听她提起过家里的任何亲人。

以前他们只当是她的父母远在外地,或者工作繁忙,没时间往来。现在想来,事情恐怕远没有这么简单。

金俊勉放下手里的玻璃杯,清了清嗓子,声音放得极轻,生怕惊扰了什么:“沈晗姐,你……”

他的话还没说完,沈晗就抬起头看他。她的眼神很平静,平静得近乎麻木,嘴角甚至还扯出了一抹浅淡的笑意,可那笑意却像薄冰一样,一碰就碎,看得人心里发疼。“怎么了,俊勉?”

金俊勉看着她强装出来的平静,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疼得厉害。他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把心里的疑问说了出来:“我们……突然想起一件事。从认识你到现在,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你的父母,也没听你提起过他们。他们……去哪里了?”

这句话像是一颗投入深潭的石子,瞬间在十二个人的心里激起了千层浪。他们都抬起头,目光齐刷刷地落在沈晗的身上,眼神里带着担忧,带着好奇,还有一丝小心翼翼的试探。

沈晗脸上的笑意一点点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死寂的苍白。她攥着毯子的手指因为用力而泛白,指节微微颤抖着,连带着毯子的绒毛都被揪得变了形。她张了张嘴,喉咙里像是堵着一团棉絮,干涩得发疼。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墙上的挂钟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每一声都像敲在十二个人的心上。

朴灿烈看着她这副样子,心里一紧,忍不住开口:“沈晗姐,要是不方便说的话,就……”

“你们可以当他们死了。”

朴灿烈的话被沈晗的声音打断。

她的声音很轻,很哑,像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带着一种破碎的质感,一字一句,砸在十二个人的心上,让他们瞬间红了眼眶。

“沈晗姐……”黄子韬的声音哽咽了,他往前挪了挪身子,想要靠近她,却又怕刺激到她,只能停在原地,眼巴巴地看着她。

沈晗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不用过来。她靠在沙发背上,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再睁开眼时,眼底的情绪已经被她压了下去,只剩下一片麻木的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一样。

“我爸叫沈建国,我妈叫李秀梅。”她开口,声音淡得像白开水,“他们是在老家的纺织厂里认识的。我爸是机修工,嘴巴甜,会说些哄女孩子开心的话;我妈那时候刚进厂,才十八岁,年轻漂亮,性子又软,没几个月,就被我爸的花言巧语哄得晕头转向。”

“他们没办婚礼,没拍婚纱照,甚至连彩礼都没要,就揣着两本红本本,租了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小平房,算是成了家。”

“刚开始那两年,日子过得苦,却也算有滋有味。我爸会在下班路上给我妈买一支五毛钱的冰棍,我妈会在我爸加班到深夜时,揣着一碗热腾腾的鸡蛋面,在厂门口等他。那时候的小平房里,每天都能听到他们的笑声。”

沈晗的嘴角扯出一抹极淡的笑意,可那笑意里,却裹着化不开的悲凉。

“后来,我妈怀了我。”

“本来,他们是不想要我的。那时候他们刚结婚没多久,手里没什么积蓄,我爸的工资只够勉强糊口,我妈怀了孕,就不能去上班了,家里的日子一下子就捉襟见肘。我爸跟我妈商量,说‘把孩子打掉吧,等我们条件好点再要’,我妈一开始也答应了。可这事被我奶奶知道了,老太太拄着拐杖找上门,指着我妈的鼻子骂,说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说我妈要是敢打掉孩子,就跟她断绝关系。我妈性子软,被老太太一逼,就妥协了。”

“我出生那天,是腊月二十三,小年。外面下着鹅毛大雪,北风刮得跟刀子似的。我妈在那间漏风的小平房里疼了整整一天一夜,才把我生下来。我爸呢?他没守在旁边,他跟厂里的同事赌钱去了,直到我出生后的第二天早上,才醉醺醺地回来。”

“他看到我的第一眼,眉头就皱成了疙瘩,对着我妈说了句‘怎么是个丫头片子,晦气’。”

沈晗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可怕,就像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可十二个人的心里,却像是被钝刀子割一样,疼得喘不过气。他们看着她面无表情的脸,看着她眼底那片死寂的荒芜,眼泪不知不觉就涌了上来,模糊了视线。

张艺兴的肩膀微微颤抖着,他别过头,不敢再看沈晗的眼睛。他想起以前,他看到沈晗胳膊上有一道浅浅的疤痕,问她是怎么来的,沈晗笑着说是小时候摔的。原来,那都是骗人的。

“我小时候长得瘦,不爱说话,一点都不讨喜。”沈晗继续说,声音依旧平淡,“我奶奶不喜欢我,说我是‘赔钱货’;我爸不喜欢我,因为我不是他想要的儿子;就连我妈,也因为我是个女孩,对我淡淡的。”

“我爸嗜赌成性,工资输光了,就回家找我妈要钱。我妈不给,他就打。后来,他打我妈打腻了,就开始打我。”

“那时候我才三四岁,什么都不懂。他输了钱回家,看到我在哭,就会一脚把我踹翻在地;看到我吃饭慢了,就会用筷子敲我的头,敲得咚咚响;看到我不小心打碎了碗,就会扯下腰间的皮带,劈头盖脸地抽下来。”

“他打我的时候,我妈从来不会护着我。她只会站在旁边,冷冷地看着,有时候还会跟着骂我,骂我是‘丧门星’,骂我‘怎么不去死’。”

沈晗说着,抬起手,指了指自己的胳膊。那里,有一道淡淡的疤痕,蜿蜒曲折,像是一条丑陋的小蛇。“你们看,这道疤,是我三岁那年留下的。那天他又输了钱,回来看到我把粥洒在了地上,就拿起皮带抽我。皮带的铁扣刮在了胳膊上,流了好多血。我哭得撕心裂肺,喊着‘妈妈救我’,她却只是站在门口,冷冷地说了句‘活该’。”

边伯贤捂住了嘴,强忍着才没让自己哭出声来。他看着那道疤痕,心里像是被针扎一样疼。他想起以前,沈晗总是把袖子挽得高高的,夏天穿短袖也从不遮掩,他还以为她是不在意,原来,她是早就麻木了。

“除了打我,他们还喜欢用别的法子折磨我。”沈晗的声音里,终于带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寒意,“我妈喜欢用针扎我,她说‘针扎的疼是钻心的,能让你长记性’。她会拿着缝衣服的钢针,扎我的手背,扎我的胳膊,扎我的腿,有时候,还会扎我的脸。”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一碗刚烧开的水洒在了地上,溅到了她的脚背上。她二话不说,就端起剩下的那碗开水,泼在了我的胳膊上。”

沈晗又指了指自己的另一条胳膊,那里有一片浅浅的烫伤疤痕,颜色比周围的皮肤深一些。“你们看,这片疤,就是那时候留下来的。当时疼得我满地打滚,她却站在旁边,冷笑连连,说‘让你知道什么叫疼’。”

“还有冬天,零下十几度的天气,我要是做错了什么事,他们就会把我扒光衣服,罚我跪在门外。雪落在我身上,冻得我浑身发抖,牙齿打颤,嘴唇发紫。我跪在地上,一遍遍地喊‘爸爸我错了’‘妈妈让我进去吧’,他们却把门锁得死死的,连看都不看我一眼。”

“那时候,我饿了,就只能去厨房的垃圾桶里翻东西吃,有时候,还会跟家里的那条大黄狗抢饭。我爸对那条狗,都比对我好。”

沈晗的声音顿了顿,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眼神空洞地望着前方的虚空,像是在回忆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客厅里静得可怕,只有她的声音在回荡,还有十二个人压抑不住的哽咽声。

“我六岁那年,我爸欠了一大笔赌债,被人追着屁股要。他走投无路,就想到了我。他跟我妈说‘养了这么多年的赔钱货,总算有点用了’。”

“他把我带到了火车站,卖给了一个陌生的女人。那个女人给了他三百块钱,他接过钱,数都没数,就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拉着他的衣角,哭得撕心裂肺,喊着‘爸爸别丢下我’,他却一脚把我踹开,骂道‘滚开,你这个累赘’。”

“那个女人把我带到了一个很远的小镇,卖给了一对不能生育的夫妻。那对夫妻一开始对我还不错,给我穿新衣服,给我吃好吃的,还送我去幼儿园。我以为,我终于可以有一个家了,终于可以不用再挨打,不用再挨饿了。”

“可是,一年后,那个女人怀孕了,生了一个儿子。”

沈晗的嘴角扬起一抹嘲讽的弧度,那笑容里,带着无尽的悲凉和绝望。

“我的好日子,到头了。”

“他们开始嫌弃我,说我是‘外人’,说我占了他们儿子的福气。他们把我从房间里赶出来,让我住在后院的杂物间里。那个杂物间又脏又乱又臭,堆满了破烂和垃圾,夏天蚊子苍蝇满天飞,冬天漏风漏雪,冷得像冰窖。”

“他们让我干所有的活,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喂猪喂鸡。我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干到深夜才能睡觉。稍微有点做得不好,就是一顿打骂。有时候,他们还会让我饿着肚子干活。”

“后来,他们觉得我碍眼,就把我送回了福利院。他们跟院长说‘这个孩子太不听话了,我们管不了’,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连一件换洗的衣服都没给我留。”

“福利院的日子,也不好过。”

沈晗的声音轻了下去,带着一丝疲惫,“福利院里有很多孩子,也有很多欺负人的大孩子。他们抢我的饭,撕我的衣服,把我推到地上,用石头砸我。院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我是‘没人要的孩子’。”

“我在福利院里待了三年,被收养过三次。每次都是因为那对夫妻不能生育,才收养我。可是每次,他们都会很快怀孕,然后,就会把我送回福利院。”

“第三次被送回福利院的时候,我十二岁。我已经习惯了。习惯了被打骂,习惯了被抛弃,习惯了一个人躲在角落里舔舐伤口。我以为,我的一辈子,就这样了。在福利院长大,然后出去打工,然后像我妈一样,嫁一个不爱的人,生一个孩子,然后在无尽的痛苦和折磨中,过完这一生。”

“可是,我爸和我妈,又出现了。”

沈晗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刻骨的恨意,那恨意像一把冰冷的刀,让十二个人的心都跟着揪紧了。

“那天,福利院的大门被推开,我看到了他们。我爸穿着一身新衣服,头发梳得油光水滑;我妈脸上带着虚伪的笑容,手里还提着一个水果篮。他们走到我面前,蹲下来,摸着我的头,说‘晗晗,爸妈错了,爸妈来接你回家了’。”

“那时候的我,太傻了。我以为,他们真的知错了,真的想弥补我。我以为,我终于可以有一个真正的家了。我抱着我妈,哭得撕心裂肺,把这么多年的委屈都哭了出来。”

“可是我错了。错得离谱。”

“他们接我回家,不是因为爱我,而是因为,他们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弟弟,得了重病,需要一大笔钱治病。”

“他们没钱。所以,他们又想到了我。想到了这个他们从来没有爱过的女儿,这个可以被他们随意买卖的‘商品’。”

沈晗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颤抖,那是压抑到了极致的痛苦和绝望。

“他们把我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山村,卖给了村里的一个老光棍。那个老光棍快五十岁了,又丑又脏,听说,他以前还打死过自己的老婆。他给了我爸五千块钱。我爸拿着钱,又一次头也不回地走了,连一句交代的话都没有。”

“那个老光棍把我锁在一间黑屋子里,不让我出门。他说,等我长大了,就要给他当媳妇,给他生孩子。”

“我不甘心。我凭什么要过这样的日子?凭什么我要被他们这样糟蹋?”

“那天晚上,我趁他喝醉了,偷偷地撬开了窗户的木条。我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光着脚,跑了。”

“我跑了整整一夜。山路崎岖,布满了荆棘和碎石。我的脚被划破了,流了很多血,疼得钻心。可是我不敢停。我怕他追上来,怕他把我抓回去,怕我这辈子都要困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山村里。”

“天亮的时候,我跑到了镇上。我饿了,就去垃圾桶里捡东西吃;我冷了,就躲在桥洞下取暖;我渴了,就喝路边的自来水。我不敢跟任何人说话,怕他们是坏人,怕他们把我卖了。”

“我就这样,一路乞讨,一路流浪。我从山村走到小镇,从小镇走到县城,从县城走到市里。我不知道走了多少天,走了多少路。我只知道,我要活下去,我要离开那个让我绝望的地方。”

沈晗的声音顿了顿,她抬手擦了擦眼角,却发现那里根本没有眼泪。这么多年了,那些眼泪,早就流干了。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好心的阿姨。她是镇上的小学老师,看我可怜,给我买了两个包子,还给了我二十块钱。她告诉我,城里有很多工作,可以让我养活自己。她还给我指了去城里的路。”

“我跟着她指的方向,一路走到了城里。刚到城里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我在餐馆里洗过碗,每天洗十几个小时的碗,手泡得发白,老板还动不动就扣我的工资;我在工地上搬过砖,跟一群大男人一起干活,累得腰都直不起来;我在超市里当过收银员,被顾客骂过,被老板骂过,受了委屈只能往肚子里咽。”

“我什么苦都吃过,什么罪都受过。可是我不怕。因为我知道,只要我努力,我就能活下去,就能远离那些噩梦。”

“我十八岁那年,进了一家娱乐公司,当了一个跑腿的小助理。每天被呼来喝去,被老员工欺负,被老板压榨。那些老板,一个个道貌岸然,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背地里却一肚子坏水。”

沈晗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厌恶,“有一次,一个姓王的老总,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说要给我升职。我进去之后,他就锁上了门。他先是对我动手动脚,说些下流龌龊的话,然后就开始撕扯我的衣服裤子。他把我按在沙发上,趴在我身上啃咬我的脖子,我拼命地挣扎,喊着救命,可是没人听得见。”

“就在我以为我要被他糟蹋的时候,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是一个来公司谈合作的老总,他看到了里面的场景,呵斥了那个姓王的老总,把我救了出来。”

“我以为他是好人,所以没留心眼。他说他的公司缺一个助理,问我愿不愿意去。我那时候刚从姓王的老总手里逃出来,害怕极了,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可是,我又错了。”

沈晗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自嘲,“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好人。”

“有一天,那个老总让我去他家里拿一份文件。我傻乎乎地去了,结果一进门,他就锁上了门。他开始对我动手动脚,撕扯我的衣服,用肮脏的口水在我身上留红印。我拼命地挣扎,他却掐着我的脖子,恶狠狠地说‘你装什么装?你个臭婊子,在这立什么牌坊?你都让之前那个王总碰了,怎么我就不能碰你了?我今天偏要睡了你’。”

“我的衣服裤子全被他撕扯得不成样子,身上全是他留下的印记。就在他要对我做最后一步的时候,门被踹开了。是林薇。”

“林薇是我在城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那时候我刚从山村里逃出来,身无分文,又饿又冷,是她把我带回了她的出租屋,给我吃的,给我穿的。她知道我的一些过往,却从来没有嫌弃过我。那天,她看我迟迟不回去,担心我出事,就找了过来。”

“林薇冲进来,拿起桌上的花瓶砸在了那个老总的头上,拉着我跑了出来。我们跑了很远,直到确定他没有追上来,才瘫坐在地上,抱头痛哭。”

沈晗的声音,终于带上了一丝哽咽。她想起林薇,那个像太阳一样温暖的女孩,是她在这冰冷的世界里,唯一的光。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轻易相信任何人了。可是,生活还要继续。我又找了一份工作,还是在娱乐公司。这一次,我学乖了。我忍着所有的委屈和痛苦,拼命地工作,拼命地学习。”

“后来,我换了一家公司。这家公司的老总姓石,他对我特别好。他会夸我工作做得好,会给我涨工资,会在我生病的时候,让我回家休息。我以为,我终于遇到了一个好人。我又一次相信了别人。”

“可是,我还是错了。”

沈晗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有一天,石总告诉我,他要去外地出差,因为我是他的秘书,所以我也得跟着去。我没想太多,就跟着去了。”

“到了外地的分公司,石总说,分公司来了五位老总,还有经理和股东,要跟他谈合作。他让我这个当秘书的去端茶倒水,伺候他们。”

“我弯着身子给他们倒茶水的时候,有一个老总趁机摸了我的手。我当时心里一紧,想要躲开,却被石总用眼神制止了。他说‘沈晗,好好伺候各位老总,对我们公司很重要’。”

“我只能忍着。可是,我没想到,他们竟然是一伙的。”

“他们六个,石总加上那五位老总,趁着我在一旁忙活的时候,偷偷地把门锁了。然后,他们一步步地把我逼退到沙发上。有的抓着我的胳膊,有的扯着我的头发,有的撕扯我的衣服。他们抚摸着我,吃我的豆腐,带着一口黄牙和烟味的嘴亲我的脸,亲我的脖子,该摸的和不该摸的都摸遍了。”

“我拼命地挣扎,拼命地喊救命,可是没用。他们人多势众,我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就在他们要对我做最后一步的时候,门又被踹开了。还是林薇。”

“林薇不放心我,跟着我来了外地。她看到分公司的门被锁了,觉得不对劲,就找人撬了锁。她冲进来,拿起旁边的椅子,朝着那些人砸了过去,大喊着‘你们这群畜生,放开她’。”

“那些人被林薇的气势吓到了,愣了一下。林薇趁机拉着我跑了出来。我们报了警,可是那些人有权有势,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从那以后,我的心理就出了问题。”

沈晗的声音,又恢复了那种麻木的平静,“从那天开始,我的脑海里每天都是那些画面。睡觉的时候,做梦会梦到;醒着的时候,发呆会想到。那些恶心的话,那些肮脏的动作,像毒蛇一样,缠绕着我,让我喘不过气。”

“我吓得根本不敢睡觉,一闭上眼睛,就是那些可怕的场景。我不敢出门,不敢跟人说话,不敢看到男人。我每天都活得像个惊弓之鸟。”

“还好,有林薇。她一直陪着我,鼓励我,带我去看心理医生。她每天都给我讲故事,给我唱歌,陪我晒太阳。在她的陪伴下,我慢慢好了起来。”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外表的伤很容易治好,但是心理的创伤,是永远也好不了的。”

沈晗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悲凉,“没有人知道,我每天都恨不得拿刀自杀。一死百了,就不用再受苦受罪了。可是,一想到林薇,我就不忍心。我不想让她失望,不想让她为我担心。所以,我只能在她面前,装作已经好了的样子。”

“我开始变得冷漠,变得坚强。我告诉自己,沈晗,你不能倒下。你倒下了,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我拼命地工作,拼命地往上爬。我从跑腿的小助理,做到了正式的助理,又做到了主管。我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对那些偷懒耍滑的员工毫不留情。我知道,他们背后都在骂我,骂我是‘铁面阎王’,骂我‘冷血无情’。可是我不在乎。我只要站在那个位置上,只要没有人再敢欺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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