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来到集市上,丁程鑫对这里的一切都有些好奇,这是他第一次来中原,这些新奇玩意儿也是第一次见.
相处下来夜笙倒觉得丁程鑫是个无甚心机的人,甚至他还有些天真.
早就听闻三皇子是可汗膝下最得力的小儿子,文武双全,但一直无意夺储,现在看来,可能说得都是吧.
有着有着,丁程鑫就停留在了一个糖人摊前不动了.
夜笙想吃啊?
丁程鑫嗯,但我还没来得及兑换中原的货币.
夜笙没关系,我给你买.
夜笙大方地将铜钱给了老板,转头又看向丁程鑫.
夜笙你自己挑挑喜欢的.
丁程鑫在众多糖人中看到了一只狐狸,便拿了那个.
丁程鑫草原中虽然不常见狐狸,但我却很喜欢.
丁程鑫谢谢公主了.
夜笙不必客气.
丁程鑫平日待在王帐里学习骑射,对中原的新鲜玩意儿一概不知.
丁程鑫公主不嫌我见识短也是我的福分吧.
夜笙话可别这么说.
夜笙草原男儿都雄壮无比,你这不仅细胳膊细腿儿的,说话也文质彬彬,怎么看都像是中原人.
长安城虽然繁华,但除了繁华也只剩繁华了.
夜笙等有机会,我带你去江南东道的杭州去看看.
夜笙到现在还很怀念那个地方,小的时候爹爹带着自己去那里住了三年,那三年,是她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丁程鑫好,我会等那一天的.
丁程鑫笑了笑,弯弯的眼睛望着夜笙,夜笙一瞬间只觉得心软了下来.
眼前的丁程鑫,仿佛与将她置于死地的丁程鑫不是一个人似的.
也对,屠城是上级派下的任务,他就只能服从命令.
当年的天朝慌乱糜烂至那种地步,想完成统一大业的国家必然会眼红的.
翊国在短短三十年内就从一个草原部落发展成规章制度严密的王朝,实力不容小觑.
眼下最好的方法就是和亲,打好两国的关系,也不至于翊国起兵攻城.
之前的第一步可能败就败在公主没有答应和亲吧.
夜笙带着丁程鑫去了长安城很多好玩的地方,直到天黑才累得找了家酒馆.
丁程鑫谢谢你,我今天很开心.
丁程鑫以后,我也要带你去看草原的星星.
她不知道丁程鑫吃不吃的惯这里的饭菜,就把所有的都点了.
夜笙这里虽然不比宫中的山珍海味,但总归还是有特色的.
丁程鑫拿筷子随便夹了一个盘子里的菜,吃进去后感觉他眼睛都亮了.
丁程鑫这是继牛羊肉之后,我吃过第二好吃的东西.
后来他每动一道菜便都会说一句“这是我吃过第二好吃的东西”,样子很可爱.
夜笙大使馆的厨子为了遵循你们的习俗,便给你按照你们那里的料理做的.
夜笙倒还不如让你尝尝新鲜的.
丁程鑫我感觉跟着公主殿下也算是跟了个聚宝盆了.
夜笙说笑了.
夜笙你喝酒吗?
丁程鑫满上!
丁程鑫堂堂七尺男儿千杯不醉.
夜笙哦?是吗?
丁程鑫端起酒杯将酒一饮而尽,刚放下杯就憋红了脸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丁程鑫咳咳咳……不好喝…咳…
夜笙这可不比马奶酒醇香.
夜笙所以以后在这里有人约你喝酒可千万别喝得那么急.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