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着车,身旁和身后各有一把枪顶在我的腰间和后颈,发动机在耳边轰鸣,他们的越野车座椅又硬又不舒服,为了缓解枯燥顺便打听打听情报我试图和他们搭话:“欸,路上无聊死了,咱聊会天吧。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刘元俊,你呢?“我看了看旁边的刺头,他没有理会我,仍然用盯着猎物的眼神盯着我。我识趣的把头转回来又问道“你呢?后面的朋友?” “我?我叫李博明。”我从后视镜看了他一眼,他的表情虽然没有刺头的凶狠但也透露着一丝谨慎。"你有没有酒精什么的啊?刚才光顾着和你们说话忘记处理伤口了。“我转侧过头指了指伤口问。透过后视镜,我看到他轻轻摇了摇头。但这时刺头却从口袋掏出了一小瓶医用酒精丢给了我,我接过酒精笑了笑,然后塞到口袋里继续开车。
到了目的地下了车,掏出钥匙开了门,进去点起蜡烛“诺,这就是我窘迫的家。”我打开抽屉拿出两个半肉罐头和两瓶半的水还有半袋薯片摆在桌上转过头对他们说:“这就是我的全部家当了。”“这么少?你这投入的成本太少了吧。”刺头说“我要是锦衣玉食吃穿不愁我干嘛还死皮赖脸的和你们过啊?”他没有说话。我又从另一个抽屉里掏出一把枪交给他:“这样可以了吧。”他看了一眼从我手里拿过枪收了起来“这还差不多。”
我把罐头等物资装进包里,看了一眼另一个抽屉里的枪然后把包背在背上,把车钥匙放在桌子上,转过身和他们说:“我们走吧。”他们看了我一眼然后起身准备走我也跟了上去,走到车旁边我故作惊讶的和他们说,车钥匙忘记拿要回去拿一下。回到了地下室,我把车钥匙揣进兜里,然后从抽屉里拿起从警局拿的第三把枪别在腰间——我还不打算百分百信任他们,但我的物资太匮乏了只能和他们生活。最后,我摸出纸笔给爸爸留了张纸条,写下了我接下来要住的地址然后关上门离开了。
后来在营地里呆了半个月大概熟悉了一下——这里一共住着十三个人女性比男性多一人,其中大部分是年轻人只有三个趋近中年的。这些人里领头的是接我过来的那个小姐姐叫周映岚他们都管她叫大姐大,那个刺头叫赵高逸算是半个二把手。至于剩下的以后再慢慢介绍。
半个月下来,我对营地也熟悉了,一天大姐大在院子里开了个小会,“营地里的食物和水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周围也搜索不出什么东西了。所以我想...去市中心那里看看。“大姐头说,我第一个提出异议:”我原来是住在市中心的,那里的危险系数和这里不是一个量级,我和...我爸费了好大劲才逃到这附近来,加上那里的道路都有损毁,很有可能一去不复返。“刺头发言了:”确实,但就目前来说,似乎向中心发展才是回报率最高的方案。“”南边的城市呢?“”太远了,我们的油也不够。“营地里开始辩论起来,你不让我,我不让你,最后还是听大姐大的决定。她闭上眼睛沉默了几分钟,营地里鸦雀无声,每个人的心都悬着,这个决定关乎所有人的生死,我能感受到她的压力。最后,她睁开眼,用坚毅的语气说“去市中心!”
我们决定去千达广场,那里离new亚也很近,可以一次性搜两个地方。于是第二天,大姐带着包括我在内的五个人全副武装的向市中心进发了。
不知道开了多久的车,终于来到了千达,我嘱咐他们,这里面可能有很多丧尸,尽可能的一枪毙命,不要浪费子弹。
推开巨大的玻璃门,阳光从门外和天窗照进去,杂草长满了地面,空气中都是灰尘,在阳光的照射下十分显眼。整座商场显现出平常没有的美。几只丧尸躲在阴暗处随时可能向我们扑过来,我们放慢脚步向前进,但这些怪物的听力惊人,我们一发出声音它们就向我们冲来,“砰,砰,砰”几声枪响远处丧尸们的头上炸开血雾随后便倒在地上,旁边的队友早就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抬枪射击了。
我们几个向商场深处走去,这里的丧尸比我想象的要少很多,没用多久就清理干净了,于是我们决定分头行动我和大姐大一队,剩下的三人一队。 顺着商场的道路一家店一家店的搜寻,就这样搜了大半天知道傍晚我们才搜寻完在规定地点集合,清点了一下物资,两队一共搜寻出来二十三瓶水,几袋已经磨得看不见字的零食,一大包外加三袋方便面还顺便拿了点刀具,衣物等生活用品。
夕阳的光把商场内部照成了金色,大姐大看了眼夕阳又看了眼表,距离完全天黑还有两个小时于是我们决定再去旁边的new亚碰碰运气。刚准备要走,我却被窗外的景象震惊了——成百上千只丧尸把千达包围了起来,一楼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充满了丧尸。数百只丧尸密密麻麻的在一楼聚集,踉跄着向前走,腐败的臭味也立刻涌了上来刺激大脑,身旁的朕宾白——我们的队友似乎慌了神,没有思考举枪就要射,我们赶紧阻止了他,一但发出大动静他们瞬间就会冲上来。
我们几个开始商量对策,我们一致认为是刚才清理商场时的枪声把他们吸引过来了。”从地下车库出去怎么样?“朕宾白说,”不行,我们的车停在了商场大门口,即使到了地下车库也于事无补,并且地下室没有阳光里面的丧尸可能更多。“大姐大回道,我提议:”那我们向上爬吧,想办法到屋顶它们就拿我们没办法了,然后我们就在上面过一夜,等明天丧尸躲起来了我们再出去。“我提出来后大家纷纷表示赞同”但是...“钱相竹,我们队里唯二的女孩说到”我记得这里可攀爬的最高点离屋顶也有差不多三米的距离呢。“这一盆冷水让我们冷静了下来,但这时大姐大说却说:“不管怎样先试试再说,总比啥也不干强。”
我们从安全通道爬上了顶楼,又顺着墙壁爬上了离屋顶最近的横梁。现在距离屋顶只有区区三米的距离,望着近在眼前的天花板深深的无力感从头上压下来,但是包恩泽的一句话却点醒了我们,“拿个桌子什么的垫一下呢?”对啊,这么简单的答案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时间不等人,我们立即从横梁上下来找桌子,幸运的是顶楼正好有家咖啡厅,里面的桌子放在横梁上正好合适,费了好大的力气把桌子搬上横梁,又搬上来一把椅子,布置好它们后向下一看,已经有不少的丧尸发现了我们,正在往我们这里跑来,它们严重腐烂并且带着血污的牙齿随时会撕碎我们。但即使桌椅都垒了起来却离楼顶有一段距离。 “没有时间了,我们必须想办法上去。”大姐大催促道。沉默,长久的沉默,更多的丧尸聚集在我们脚下不到三米的位置,耳边传来的只剩丧尸的嘶吼声,太阳越来越低了,死亡也似乎越来越近,丧尸在脚下伺机,一有机会就会把我们吃干抹尽。望着下面的丧尸我随时准备吞弹自尽,宁可自杀我也不想被那群恶心的东西分尸吃掉,突然我脑子一亮“我有办法了。”我激动的说:“你们身上有没有绳子?把绳子的一头绑上枪扔上去,然后把玻璃打碎,四个人拉着绳子,然后一个一个爬上去。”
没有时间判断只能暂时按照我说的做,枪扔上玻璃后我对着大家说:“枪声会吸引来全商场的丧尸,我们必须在两分钟内上去。”说完我抬起枪,瞄准玻璃的一角,然后扣下扳机,熟悉的耳鸣又来了,炸裂的枪声在商场里回荡,然后被丧尸的嘶吼吞没。
枪掉了下来宾白接住了然后拉住绳子说道:“刘俊元,你先上去。”没有推辞,我立刻抓紧绳子然后用尽力气向上爬,顾不得手摩擦的剧痛,我很快就爬上了楼顶,然后把绳子扔下去,钱相竹紧随其后。我注意到丧尸为了爬上横梁已经堆成了山,随时可能爬上来。
我有点心急,用枪打碎脚边的玻璃,对着下方的畜生不断开枪,相竹终于爬上来“把枪给我!”我对着她嘶吼,她被吓了一跳但立刻从腰间抽出枪给了我。
我向下倾泻着子弹,火光不断从枪口喷出。又打完一梭子,恩泽正好爬上来了,我强过他的枪交给相竹,让她掩护大姐大和宾白,而我则和恩泽一起拉绳子。
丧尸不断的从下往上爬,踩着同伴腐烂的脸,用自己的胳膊疯狂的向上抓挠,发出悲哀的嘶吼,丧尸终于还是爬上了横梁。
大姐大也爬上了屋顶,她把自己的冲锋枪丢给相竹,然后站在我们前面握住绳子。
宾白转过身打死了爬上来的丧尸,然后跳上桌子顺着绳子往上爬,冲锋枪的子弹向下喷涌,但于事无补,更多的丧尸爬上了横梁,然后把恩泽从绳子上拉了下来,宾白不断开枪,试图跳出尸潮,但这终究还是无用功,他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
无数只手向着宾白伸去,我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尸体在嘶鸣中被肢解,吞没,消失。像是巨大的海浪摧毁小小的渔船一样,而我只能看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我的脑子空了,楞楞的看着尸潮,大姐大把我拉走,我不知道要去哪,不知道应该去哪,只是被拉着漫无目的的跑着。
作者拖了一个多星期,实在抱歉
作者不过这一章字数多的离谱,三千多字,属于是两章当一章更了,算是补偿吧
作者当然,量上去了,质可能会有一点点欠缺,毕竟我还要上网课,实在是力不从心啊
作者行了,也没啥说的,这一章就到这里了,下个星期再见吧(如果我更了的活)
作者哦,对了,祝胡桃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