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我承认,在那一刻,我的心确实狠狠地跳动了一下。
我呆滞着,盯着他的眼睛一动不动,恍然间,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堪堪回神,少年散发出一种纯洁至极无公害的气质,眼神却冷冽复杂,像是混杂着喜悦、失落与震惊几种味道的调料瓶。
“你能看见了?”
他这话是肯定句,并没有询问我的意思。听声音,他是我的发小丁程鑫。
丁程鑫长我三岁,看着却像是十七八正青春的少年。丁家与林家是世交,自是从爷爷那一辈起便算是生死朋友了。丁家老家主丁国和林家老家主林朋自小一起长大,一同参军,战场上,两人互相帮助,患难与共,再一次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对峙中,林朋甚至帮丁国挡下了子弹,那子弹只入手臂只要再偏一丁点儿,就飞入了心脏。自那以后,丁国自认为欠林朋一条命,于是解放后,两人一同从商,丁家做房地产,林家做装饰类,两家互相帮衬,发展成了当今的大企业。
所以,丁程鑫与我是发小也就不足为奇了。他看着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搞得像我欠他八百万一样。再他知道我要动手术前,准确来说,是我高中刚毕业的时候,我就已经被订婚了。对方是刘家的小公子,听说生得一副好皮囊,不过可惜的是,与我同等年龄的他,也要为了企业被迫联姻了,对方还是个瞎子。而丁程鑫不高兴的是,我视力恢复后,就要举行订婚仪式了。为此,他专门在我手术前一天跑过来跟我诉衷肠,他说他没有舍不得我,只是可惜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居然要嫁给那样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帅小伙,糟蹋了人家。如果不是因为问到他身上浓烈的酒味和真的无法忽视的牵着我的手的话,我就一巴掌呼上去了。
此时此刻,这位丁大少爷正坐在我的病床上,打开电视,一边吃苹果一边看《小猪佩奇》。
“哎,我说你是病人还是我是病人啊,你好歹给我切一个啊!!!”我一脸愤恨地说。
“我可不敢,我怕你那小情人提着大砍刀砍我。”丁程鑫欠欠道。
“不是吧啊喂,你还记得这事呐,我见都没见过他,谁知道他是个秃头少年还是个肥头大耳的中年老男人啊,况且,除了声音好听点之外他一无是处好吗
“而且啊,咱俩一起长大的基友情意是一般人能比的吗?你看你虽然嘴上不说,但我知道,心里一定是舍不得我的嘛~”
“诶小丁子,你别不说话啊,跟我玩儿泥塑呐?”
“嗯嗯?你也瞎了?”
我看着他目光盯着门口,嘴张大成“O”型,眼睛瞪得滚圆,就差把头发竖起来了。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我操,这谁啊,真他妈帅。哎?他干嘛一直瞪着我看,莫不是觊觎我的美貌?
我嘴跟不上脑子,脱口而出:“大兄dei,你别看了,看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他挑了挑眉,看向一旁的丁程鑫,小丁子(狗东西)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非常狗的拍了拍我的肩膀,一脸好自为之的表情。
我还没反应过来,那个陌生男子张了张嘴,富有磁性的嗓音流露出来:
“秃头少年?肥头大耳?中年老男人?呵,你是不是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