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小说网 > 现代小说 > 荒冢无金
本书标签: 现代 

遇见

荒冢无金

我叫沈野金。

打小就野,疯疯癫癫没个正形,半点形象都不顾,一身匪气刻进骨头里。街坊邻里都嫌我野丫头没规矩,可没人敢惹我——我身手硬,路子野,十几岁就敢孤身闯城郊的荒坟,摸出来的铜器银簪子,能换满满一口袋的碎银子,是圈子里实打实的实力第一。

我这辈子,就认两样东西:一是实打实的金银铜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可攥着钱,心里才踏实;二是林乐阳,打光屁股一起长大的发小,我这辈子唯一的例外。

我和林乐阳的交情,是从泥地里滚出来的,是从荒坟边的野狗嘴里抢出来的,是刻进骨子里的羁绊。

他家就隔我家三条巷,小时候我爬树掏鸟窝摔下来,是他垫在我身下磕破了额头,还笑着揉我头发说没事;我偷摸去后山荒坟摸陪葬的铜簪,撞见野狗扑过来,是他抄着木棍就冲上去,笑得眉眼弯弯,半点不怕,只喊着让我先跑;我打小就有碰不得的洁癖,外人哪怕蹭我一下衣角,我都能当场翻脸,反手擦上十几遍,嫌恶得浑身发麻,可他林乐阳,能随便拍我后脑勺,扯我乱糟糟的头发,勾着我肩膀勾肩搭背,甚至把沾着泥的手搭我胳膊上,我半点都不觉得膈应,连那点要命的洁癖,在他面前都成了摆设。

林乐阳,是天生的暖阳。

他生得眉眼舒展,嘴角永远扬着,笑起来眼尾弯成月牙,露着一点虎牙,那笑声脆生生的,能吹散我满身的戾气和贪财的冷硬。他是所有人的开心果,性子软,心善,却偏偏身手极好,是圈子里稳稳的实力第二,可他这辈子,甘愿跟在我身后,替我守后路,替我挡粽子,替我收拾烂摊子。

他总说,沈野金疯疯癫癫的,眼里只有钱,没他看着,早晚得把自己折在墓里。

我嘴上骂他多管闲事,心里却比谁都清楚——这世上,能让我放下所有防备,能让我心甘情愿被黏着的人,只有他一个。

我们俩就这么一路闯过来,从巷子里的泥娃娃,长成了能独闯荒坟的倒斗人。我疯疯癫癫捞钱,他笑着陪我疯;我冲在墓道最前劈粽子,他替我守着身后的机关;我数着兜里的金银骂骂咧咧,他就笑着听,偶尔还抢我两枚铜钱,逗得我追着他打。

那时的日子,简单又踏实。我以为,这辈子就我和他,闯遍荒坟古墓,捞够金银,笑到白头,也就够了。

直到那年,我在学校后的荒园里,撞见了温念栀。

不是什么风花雪月的遇见,是实打实的,见她被人堵着欺凌,我顺手救了她。

那是初秋的午后,日头毒,荒园里的梧桐叶落了一地,几个街溜子把她堵在断墙根,推搡着她撞在冰冷的砖头上,单薄的身子踉跄着摔在泥地里,素净的衣衫沾了土,发丝散乱,却死死咬着唇,不肯哭,不肯求饶,更不肯松开手里攥着的东西。

那群人骂她装清高,骂她不合群,伸手就要抢她手里的东西,她蜷缩在地上,指尖死死扣着,像护着命根子。

我本不是爱管闲事的人。

倒斗的人,见惯了生死,看惯了凉薄,旁人的死活与我无关,金银才是最实在的,犯不着为了陌生人惹一身麻烦。可那天,看着她蜷缩在泥地里,不肯低头的样子,看着那群人欺软怕硬的嘴脸,我骨子里的疯劲和戾气,瞬间就涌了上来。

我没多想,抄起旁边的断砖就冲了上去。

身手是常年闯坟练出来的狠戾,力道是摸爬滚打攒出来的硬气,不过几招,那群街溜子就被我打得连滚带爬地跑了。荒园里只剩风吹梧桐的沙沙声,还有她浅浅的、带着颤抖的呼吸。

我拍了拍手上的泥灰,走到她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她慢慢从泥地里爬起来,第一反应不是哭,不是道谢,而是抬手,小心翼翼地拂去衣衫上的泥土,拢好散乱的发丝,指尖反复擦拭着衣角的褶皱,连鞋边沾的一点泥都要蹭干净——那是一种刻进骨子里的干净,还有一点轻微的洁癖。

她的眉眼很柔,皮肤很白,嘴角噙着浅浅的梨涡,哪怕刚被欺凌过,眼里也没有怨怼,只有一点怯生生的茫然,像一株被风雨压弯了枝丫的栀子花,干净,脆弱,却又透着一点不肯折的韧劲。

而让我彻底愣住的,是她的手。

那双干干净净、指尖泛着淡粉的手,竟死死攥着一束野栀子花环,攥得指节发白,不肯松开分毫。

那花环,蔫了大半的花瓣,枯褐的花茎,缠着几根干硬的荆棘,沾着厚厚的泥土和草屑,甚至还蹭上了泥地里的污渍,又脏又糙,和她干净得近乎剔透的模样,形成了极致的反差。

“谢、谢谢你。”她抬起头,看向我时,眼底的茫然慢慢化开,漾开一抹温柔的笑,声音很轻,软软的,像晚风拂过栀子花丛。

我挑眉,看着她手里的脏花环,又看了看她擦得干干净净的指尖,语气依旧是惯常的粗嘎:“爱干净成这样,攥着束脏花,不嫌膈应?”

她低头,指尖轻轻摩挲着枯萎的栀子花瓣,笑意没变,声音很轻,却字字清晰:“干净的花,开得太脆,一碰就落了。沾点土,沾点尘,看着脏,反倒能攥得久一点。”

我嗤笑一声,没懂,也没再问。

那时的我,眼里只有金银和墓道,哪里懂什么花开花落,什么攥得住攥不住。

她犹豫了片刻,像是怕我嫌她脏,指尖在半空中顿了顿,最终只是轻轻碰了碰我的胳膊,那触感微凉,干净,却让我那点深入骨髓的、对外人的触碰洁癖,再一次消失得无影无踪。

没有烦躁,没有嫌恶,只有一种莫名的妥帖。

就像林乐阳碰我时的感觉,却多了几分温柔的牵绊。

“我叫温念栀。”她看着我,笑得眉眼弯弯。

温念栀。

人如其名,温软,念情,像栀子花开在荒园里,清清淡淡,却沁人心脾。

那天之后,她就跟着我和林乐阳了。

林乐阳是第一眼就喜欢这个温柔干净的姑娘,笑着喊她栀栀,护着她,逗她开心,把她当成我们俩的小妹妹;而我,嘴上嫌她娇气,嫌她爱干净,却偏偏把她护在身后,墓道里的机关,我替她挡,粽子扑过来,我替她劈,旁人敢碰她一下,我能当场翻脸,比护着林乐阳还要狠。

我那点洁癖,在她身上,彻底成了摆设。

我能任由她挽着我的胳膊走在墓道里,能任由她用干净的帕子替我擦去脸上的墓土,能任由她把那束脏栀子花环塞进我兜里,说能护着我平安。

她也慢慢融进了我们的日子,融进了我们的盗墓路。

她有轻微的洁癖,却能忍着墓土的腥气,替我们整理摸出来的明器,擦得干干净净,分毫不差;她偏爱那束脏栀子花环,却能把花环编得整整齐齐,塞进我们的行囊里,说这是护身符;她性子温柔,却能在墓道里保持冷静,提醒我们避开陷阱,成了我和林乐阳最安稳的后盾。

我们仨,就这么凑成了团。

我,沈野金,疯癫爱钱,实力第一,是冲在最前的疯子,护着他们俩的周全;

他,林乐阳,爱笑向阳,实力第二,是跟在身后的暖阳,逗我们开心,守我们后路;

她,温念栀,温柔干净,偏爱脏栀环,是落在最后的温柔,替我们收拾行囊,予我们心安。

我和林乐阳是发小,知根知底,默契入骨;我救了温念栀,她便用一生的温柔,黏着我,念着我;林乐阳护着我们俩,把我们的喜怒哀乐,都揉进他的笑容里。

我们仨,没有什么山盟海誓,没有什么生死约定,只是自然而然地,成了彼此的软肋,也成了彼此的铠甲。

我们一起闯荒坟,摸明器,数金银;一起在墓道里啃干粮,在荒郊的破庙里烤火;我数着铜钱骂骂咧咧,林乐阳笑着抢我的钱袋,温念栀坐在一旁,手里攥着她的脏栀子花环,浅浅地笑,替我们俩擦去指尖的墓土。

我贪钱,捞来的金银,三分归我,三分归他,四分替她攒着,怕她受委屈;

他爱笑,笑的背后,是替我挡下的所有危险,是护着她的所有周全;

她念栀,攥着的脏花环,是我们仨的念想,是荒坟古墓里,唯一的一点人间温柔。

那时的我们,都以为,日子会就这么过下去。

我们会闯遍天下的荒坟,捞够数不清的金银,编完一束又一束的栀子花环,我还是那个疯癫爱钱的沈野金,他还是那个爱笑的林乐阳,她还是那个温柔干净的温念栀。

我们会一起走到岁月尽头,笑着看彼此白头。

却忘了,我们是倒斗的人。

脚下踩的,是千年的黄土,是死人的坟茔;

怀里揣的,是摸来的明器,是生死的赌注;

身边的人,终究抵不过一场精心布下的局,抵不过墓道里的机关陷阱,抵不过命运的无常。

我们忘了,盗墓的人,从来都没有归途。

墓土无情,人心易碎,金银会散尽,栀子会枯萎,笑声会沉寂。

那年的荒园,栀子花香正好,我救了一个干净的姑娘;

那年的故里,晚风温柔,我守着一个爱笑的发小;

那年的我们,三人成行,一腔孤勇,以为奔赴的是人间富贵。

却不知,从遇见的那一刻起,我们奔赴的,就是一场注定的别离,一座冰冷的荒坟。

墓道的风,终究会吹散栀子花香,吹散铜钱的声响,吹散少年的笑声。

而我们仨,终究会走到那个结局——

金尽,栀枯,乐无声。

荒冢无金最新章节 下一章 墓道同归,烟火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