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一年,沪上的秋风吹得霞飞路的梧桐叶簌簌落,方家门口的老字号酒馆却总暖着一股子米酒香与卤味气,往来客官络绎,掀得蓝布门帘晃个不停。方志强拎着刚从码头盘来的鲜货进门,脚刚踏过门槛,目光就定住了。
靠窗的八仙桌旁坐着个姑娘,一身月白旗袍,袖口滚了圈浅蓝边,乌黑的头发一丝不苟梳成双马尾麻花辫,发梢系着素色绒绳,垂在肩头随着她夹菜的动作轻轻晃。阳光透过木格窗落在她侧脸,连鬓角细碎的绒毛都看得真切,她抿着唇小口嚼着卤豆干,眉眼干净得像雨后的青石板。
方志强愣了好半晌,手里的竹篮都忘了往后厨递,连伙计喊他都没听见。长到二十岁,他跟着哥哥母亲守这家酒馆,见过三教九流的人,却从没哪个姑娘,能让他心口像揣了把蹦跳的兔子,撞得他连呼吸都放轻了。这是他头一回懂旁人说的一见钟情,眼里心里,再装不下酒馆里的鼎沸人声,只剩那个梳双麻花辫的姑娘。
后来他才知道,姑娘叫顺英,是隔壁裁缝铺老板的远房侄女,来沪上投奔亲戚,得空便会来方家酒馆打牙祭,偏爱他家酿的桂花米酒和卤味。方志强自此便多了个心思,每日天不亮就去挑最新鲜的桂花,亲自酿米酒;后厨卤东西,也总盯着火候,就盼着顺英来的时候,能尝到最合口的滋味。他总找些由头凑过去,要么问她米酒合不合口,要么递上刚炸好的花生米,话到嘴边却总笨笨的,只敢盯着她的麻花辫看,看那绒绳在风里飘,心也跟着飘。
他满心满眼都是顺英,却半点没瞧出,顺英来酒馆的心思,从来不在他身上。
那日午后,秋阳正好,顺英照旧坐在老位置,手里捧着温热的米酒,正慢悠悠抿着,忽然听见酒馆里传来熟悉的脚步声。她抬眼一瞧,心口猛地一缩,跟着就像揣了团烧得滚烫的棉花,连指尖都泛了热。进门的是方志文,方志强的亲哥,一身灰色西装,眉目比志强更显温润,手里拿着账本,正和伙计交代着什么,侧脸的轮廓在阳光下格外清俊。
方志文性子沉稳,平日里多是在后厨对账或是招呼熟客,话不多,却待人温和。顺英每次见他,都觉得心要跳出嗓子眼,方才还平稳的呼吸忽然就乱了,握着瓷杯的手指不自觉收紧,连米酒的甜香都尝不出来了。她慌忙低下头,假装拨弄碗里的花生米,耳尖却红透了,余光却忍不住追着方志文的身影,看他弯腰和后厨师傅说话,看他抬手拂去肩上的落叶,心跳得又急又重,连周遭的声音都淡成了背景。她来这酒馆数十次,哪是偏爱什么桂花酒,分明是偏爱这酒馆里,能撞见方志文的欢喜。
方志强瞧着顺英低头泛红的耳尖,只当她是害羞,心里反倒甜丝丝的,只觉得她哪哪都好。他攒了好些天的勇气,终于寻了个机会——那日傍晚,客人们都散得差不多了,顺英正准备起身告辞,他快步追了出去,拦在她面前,脸颊涨得通红,手心全是汗。
巷口的秋风卷着落叶,他望着她垂在肩头的麻花辫,声音都带着颤,却字字清晰:“顺英,我喜欢你。打第一眼见到你,就喜欢了。你……你愿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顺英猛地抬头,眼里满是错愕,随即就染上了几分为难。她看着眼前一脸赤诚的方志强,心里满是愧疚,那双干净的眸子里没有半分扭捏,只有直白的恳切:“志强哥,对不起。”
她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坚定,“我心里,从来没有过别人的位置,除了志文哥。我……我喜欢的是志文哥,辜负你的心意了,真的对不起。”
方志强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得干净,方才还滚烫的心,像是被巷口的秋风猛地浇了盆冷水,凉得透彻。他怔怔地看着顺英,看着她眼底真切的歉意与藏不住的温柔——那温柔,从来不是给他的。他忽然就懂了,往日里她的失神,她的害羞,从来都不是因他。
顺英看着他失魂落魄的模样,心里更愧,低声道了句“保重”,便攥着衣角快步走了,双马尾麻花辫在身后晃着,却再没了往日里让他心动的模样。
巷口只剩方志强一个人,秋风卷着落叶落在他肩头,酒馆里的米酒香飘出来,却甜得发苦。他终于明白,有些一见钟情,从一开始,就只是他一个人的兵荒马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