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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寻踪,风雨同舟

乌衣巷深

民国二十一年,金陵,初夏。

乌衣巷的槐香褪尽,院中的梧桐抽出新叶,层层叠叠的绿,遮了半院的天光,却遮不住沈府里沉沉的郁气。沈书珩失联的消息,像一块巨石压在沈家人心头,白日里沈砚之依旧端坐书房抄书,笔锋却愈发沉滞,墨渍晕在宣纸上,洇出点点愁绪;夜里沈书晚常倚着窗棂静坐,望着秦淮的月色,指尖反复摩挲着兄长那封家书,眼底的光,总蒙着一层化不开的雾。

陆则言托北平的友人打探消息,回信辗转了五日才到金陵,字迹潦草,墨色晕湿,只说南口失守后,沈书珩的部队被冲散,一部分人退守居庸关,一部分人深入敌后,生死不明,只寻到了他遗落的一枚黄埔校徽,再无其他踪迹。

这消息,不算好,也不算最坏,却足够磨人心志。

那日午后,陆则言踏进沈府时,正见沈书晚坐在梧桐树下,手里捧着兄长的校徽,银质的徽牌磨得发亮,边缘却沾着一点褐色的锈迹,像凝着洗不去的烽火。她一身素色的月白旗袍,长发绾得整齐,鬓边未簪一物,眉眼清隽,只是脸色比往日更显苍白,眼底的憔悴,藏不住半分。

“沈小姐。”陆则言立在院门口,先唤了一声,语气恭敬,带着恰到好处的分寸。他今日穿了警备厅的常服,玄色的料子沾着风尘,想来是刚从外头回来,眼底覆着一层淡淡的倦意,却依旧沉敛稳妥。

沈书晚闻声抬眸,见是他,唇角勉强牵起一抹浅淡的弧度,指尖将校徽收好,妥帖放进贴身的衣兜:“陆督察来了,快坐。”

福伯端上温好的碧螺春,青瓷茶盏盛着浅绿的茶汤,水汽袅袅,却暖不透人心底的寒凉。陆则言接过茶盏,指尖触到微凉的瓷壁,目光落在沈书晚脸上,声音低沉温和,字字斟酌:“北平那边的消息,我已经打探清楚了。居庸关那边还在激战,敌后的游击部队里,有人见过沈书珩的身影,只是不敢确定,他应是还活着,只是暂时无法脱身。”

沈书晚的指尖猛地攥紧,指节泛白,眼底却倏然亮起一点微光,那是连日来绝望里,唯一的星火。她抬眼看向陆则言,声音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颤抖,却字字清晰:“此话当真?”

“当真。”陆则言颔首,目光笃定,“我托的人,是北平地下的同志,做事稳妥,不会诓我。只是居庸关与敌占区交界,局势混乱,想要寻到人,难。”

“再难,我也要去。”沈书晚的声音陡然坚定,眉眼间的怯懦尽数褪去,只剩一往无前的决绝,“他是我兄长,是沈家唯一的儿郎,我不能让他孤身陷在北平的烽火里,我要去寻他,接他回来。”

陆则言心头一震,看着眼前的沈书晚。他知沈小姐温柔坚韧,却未料到,她竟有这般孤勇。北平如今是烽火前线,敌寇横行,局势凶险,一个手无寸铁的江南女子,孤身北上,无异于以身涉险,九死一生。

“沈小姐,不可。”陆则言的声音沉了几分,带着几分急切的劝阻,“北平不比金陵,如今满城烽火,敌寇环伺,你一介女子,贸然前往,太危险了。我再托人打探,定然能寻到沈书珩的下落,你不必亲自去。”

“陆督察,多谢你的好意。”沈书晚摇了摇头,眼底的光愈发澄澈坚定,“旁人寻,终究不如我亲自去安心。兄长在前线浴血奋战,我在金陵安稳度日,已是心有愧疚,如今他生死未卜,我岂能再躲在这乌衣巷里,坐以待毙?我是沈家的女儿,沈书珩的妹妹,这点风骨,还是有的。”

她的话,字字铿锵,掷地有声。没有半分娇弱,没有半分退缩,只有沈家儿女刻在骨子里的坚韧,与血脉相连的执念。

陆则言看着她,眼底的劝阻慢慢化作敬佩,又掺着几分入骨的疼惜。他知道,沈书晚一旦做了决定,便绝不会轻易更改。她看似温润如水,骨子里却犟得很,认定的路,便是刀山火海,也会一步步走下去。

“我陪你去。”

四个字,脱口而出,没有半分犹豫,沉而笃定,落在梧桐叶的沙沙声里,落在秦淮的风里,震得沈书晚心头一颤。

她抬眸,撞进陆则言的眼底。他的目光灼灼,藏着不容置喙的坚定,还有几分小心翼翼的温柔,没有半分玩笑,没有半分勉强,只有实打实的心意。

“陆则言,你不必如此。”沈书晚的声音软了几分,眼底泛起一层浅浅的水汽,“北平凶险,你身在警备厅,有自己的事要做,岂能因我,因沈家,以身犯险?这一路的风雨,我自己能扛。”

“我不是因沈家,也不是因旁人。”陆则言看着她,目光里的温柔,浓得化不开,他不再称她沈小姐,而是直呼其名,字字滚烫,“书晚,我陪你去,是因为你。我护着你,不是一时的意气,是心甘情愿的周全。你要北上寻兄,这一路的烽火,一路的凶险,我岂能让你孤身一人走?你去哪,我便去哪,风雨同舟,生死相随。”

这是最直白的心意,没有缠绵的情话,没有轰轰烈烈的告白,却比世间所有的甜言蜜语,都更动人,更笃定。

乱世里的情意,本就该这般。不必藏着掖着,不必扭捏作态,是风雨里的相互扶持,是绝境中的彼此依靠,是你要走的路,我便陪你走到底的决心。

沈书晚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却不是悲戚的泪,是感动,是心安,是乱世里得遇良人的庆幸。她看着眼前的男人,看着他眼底的光,看着他一身的风骨,心底的那份情愫,终于破土而出,在初夏的梧桐荫里,开成了最温柔的模样。

她没有再拒绝,只是轻轻颔首,唇角牵起一抹温润的笑,眼底的光,终于驱散了连日的阴霾,变得澄澈而明亮:“好,陆则言,那便劳你陪我,走这一趟北平。”

陆则言也笑了,眼底的倦意尽数散去,只剩温柔的光。他抬手,替她拂去鬓边垂落的一缕碎发,指尖微凉,动作轻柔,像拂去一片梧桐叶,这份温柔,在烽火将至的前路里,成了最安稳的念想。

临行前的几日,金陵的局势愈发紧张。警备厅里的汉奸卧底,似乎察觉到了陆则言的异动,频频派人盯着他的行踪,巷口的巡捕也换了生面孔,目光沉沉,虎视眈眈。陆则言一边暗中安排北上的事宜,一边假意周旋,稳住厅里的人,一身的疲惫,却半点不曾显露在沈书晚面前。

沈书晚也在收拾行装,没有带华美的衣衫,只备了两身素色的棉麻长衫,一方端砚,几卷诗书,还有父亲亲手抄的《正气歌》,贴身收着兄长的校徽与家书。沈砚之没有半句挽留,只是在她临行前夜,将一枚刻着“沈”字的玉佩递给她,声音沉稳,字字恳切:“晚晚,此去北平,万事小心。守着兄长,也守着自己,记住,沈家的儿女,宁折不弯,宁死不降,无论何时,都要守着本心,守着家国。”

“女儿谨记爹爹教诲。”沈书晚接过玉佩,贴在胸口,泪水浸湿了眼眶,却生生忍住,躬身向父亲行了一礼,“爹爹保重,女儿定会带着兄长,平安归来。”

陆则言站在一旁,看着父女二人的模样,心底也泛着酸涩。乱世里的离别,从来都带着几分生离死别的怅然,可他知道,这一别,不是终点,是他们并肩前行的起点。

出发那日,天刚蒙蒙亮,秦淮的雾还未散,乌衣巷的青石板沾着露水,微凉。陆则言牵着一匹黑马,立在巷口,玄色的长衫,身姿挺拔,眼底是化不开的沉敛与温柔。沈书晚一身素白长衫,长发绾成简单的髻,簪着一支银簪,眉眼清隽,步履从容,手里提着一个小巧的布包,没有半分拖泥带水。

两人没有惊动旁人,只有福伯送他们到巷口,眼眶通红,反复叮嘱:“小姐,陆督察,一路平安,早日归来。”

“福伯放心。”沈书晚浅笑颔首,目光落在陆则言身上,眼底的温柔,藏不住半分。

陆则言扶着沈书晚上马,自己则牵着马缰,缓步走在青石板上。晨光刺破晨雾,落在两人身上,将身影拉得颀长。乌衣巷的梧桐叶在风里沙沙作响,秦淮的水在远处漾着碧波,一切都还是旧时模样,可他们知道,此去一别,再归来时,定然是另一番光景。

走出乌衣巷,便是朱雀街,再往前,便是金陵的城门。城门处的巡捕依旧森严,却见了陆则言,纷纷敛了戾气,躬身放行。他们都知道,这位陆督察,是金陵城里惹不起的人物,却无人知晓,他此番出城,不是为了公事,是为了护着一位沈家小姐,奔赴千里之外的烽火。

马踏晨光,风拂长衫。沈书晚坐在马上,看着身旁步履沉稳的陆则言,看着他握着马缰的手,指节分明,掌心宽厚,心底的安稳,漫得无边无际。

她知道,这一路北上,定然是荆棘丛生,烽火连天,有敌寇的追杀,有当局的盘查,有前路的未知,有生死的考验。

可她也知道,身边有他。

有他替她挡着风雨,有他陪她闯过险关,有他与她并肩而立,有他与她生死相随。

千里寻踪,不问归途,只问心安。

风雨同舟,不惧烽火,只惧相离。

金陵的城,渐渐远了。乌衣巷的梧桐,秦淮的水,都化作了身后的光景。前路漫漫,烽火连天,可他们的脚步,依旧坚定,他们的目光,依旧明亮。

沈家的风骨,儿女的情长,家国的大义,都融进了这一路的风雨里,融进了彼此的眼底心里,化作了最坚韧的力量,支撑着他们,一步步向北,向着兄长的方向,向着烽火的深处,也向着彼此的余生,慢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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